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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物质可直接使用,或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所需浓度的系列工作用标准溶液,用于环境监测及其它水质分析测试中的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和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及技术仲裁与认证评价等。
本标准物质由无水碳酸na纯度标准物质和符合水标准的纯水为原料,在(20±3)℃的条件下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容量分析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标准值:1000mg/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2%,基体:水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综合考虑了原料纯度定值结果,制备过程,量值核验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3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20mL/瓶,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贮存: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避光贮存。
3、使用: 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匀。安瓿瓶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完毕,有效期限是指安瓿瓶未打开前在规定保存条件下可以使用的最后日期。